清 李鱓 加官图 1742年 荣宝斋藏
明代中晚期已经不再限制银的市场流通。通常,钱的基本单位为“文”。明代文献中记载钱的数量而未标明单位的,多指“文”。“文”以上为“贯”,一贯为一千文。“贯”以上为“锭”,一锭为五贯,即五千文。“两”“钱”为银的度量单位。明代银两的折算标准,洪武九年(1376)规定:“凡银以两计,钱以千文计,钞以贯计,各以一准米一石。”明朝中后期的商品交换中,选用货币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交易额大者用银,小者用钱。《警世恒言》第三卷《卖油郎独占花魁》中卖油郎每日“或积三分,或积二分,再少积一分,凑得几钱,又打做大块包”。卖油的价钱不算最小额的交易,按当时的银钱比价,一分银子大致可兑换铜钱五六文至十文左右,当交易额只有一二文时,用银子很不方便,使用铜钱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