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张观《疏林茅屋图》,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近期,腾讯发布“艺术+”计划,上线“博物官”小程序,帮助艺术爱好者识别名画,了解名画背后故事。腾讯计划联手100家博物馆,为艺术品提供数字化展现。今年7月,腾讯与北京故宫博物院宣布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后者向腾讯开放经典藏品图片,通过腾讯开展表情设计、游戏创意开发。
无独有偶,台北故宫博物院也在7月宣布,今后所有在Open Data专区公开的图像和文物资料,均无须申请即可直接下载使用且不限用途。
两岸故宫不谋而合,几乎同时开放馆藏品图片商业化应用,由此引发一个须面对的法律问题:如何保护和利用博物馆藏品数字影像的著作权?
使用藏品图片引发争议
2016年11月,台北故宫博物院称,北京故宫博物院侵犯其著作权并准备就此提起诉讼。事情的起因是,北京故宫博物院出版的《故宫画谱:山水卷·山石》收录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品《溪山行旅图》《富春山居图》和《早春图》,这几幅图片是北京故宫博物院自行扫描台北故宫博物院出版物所获,并未得到其授权。台北故宫博物院发现后函请北京故宫博物院补办图像授权,北京故宫博物院未给予答复。台北故宫博物院因此声称将对北京故宫博物院提起侵权诉讼。但半年多过去后,台北故宫博物院不仅未对北京故宫博物院提起诉讼,反而宣布向公众免费开放藏品图片,以供商业开发。
北京故宫博物院出版的《故宫画谱:山水卷·山石》收录了五代、宋、元名家的山水画代表作,借助作品解析画山石的笔墨技法,虽然书中有3幅图片是从台北故宫博物院图册中扫描所得,但并不构成对台北故宫博物院的著作权侵权。究其原因,其一,文物书画照片缺乏独创性,不享有著作权保护;其二,北京故宫博物院并非直接复制台北故宫博物院画册内容,而是将单幅照片和若干其他作品一起汇编成册,在内容选择和编排上体现出独创性,同时图片的选择和使用是为了解析山石画法而不是单纯的展示,因而《故宫画谱:山水卷·山石》本身作为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保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未经许可使用博物馆藏品图片的行为都不构成侵权。
区分藏品图片使用情况
2001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北京故宫博物院诉中国商业出版社侵犯著作权一案。案件起因是,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的两部书,未经授权使用北京故宫博物院《清盛世瓷选粹:故宫博物院藏》等三书中790幅藏品图片。法院判决中国商业出版社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北京故宫博物院损失和诉讼合理支出65万余元。
北京市一中院的判决肯定了藏品图片享有著作权,照此推论,是否可以认为北京故宫博物院未经授权使用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品图片的行为同样属于侵权呢?事实上,北京故宫博物院诉中国商业出版社一案与两岸故宫关于书画藏品图片授权争议存在两点重要区别:第一,北京故宫博物院和中国商业出版社一案中涉诉的图书均为《图录》,即藏品图片汇编,图片构成全书主体部分,仅配有简单文物介绍和说明性文字,并非使用图片阐述某一特定问题;第二,北京故宫博物院所出版三本书中共有文物图片882幅,中国商业出版社未经授权共使用其中790幅,且从图书选编的内容和结构来看,中国商业出版社基本沿用了北京故宫博物院所编图书的编排。
规范藏品数字影像使用
单幅藏品图片因其不具有独创性,不能作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加以保护。但是,对于藏品图片的汇编,如果满足独创性条件即可构成汇编作品,享受著作权保护。因此,博物馆汇编藏品数字影像所出版的图书、制作的数据库等都享有著作权,他人未经授权的使用均构成侵权。
对于单幅书画藏品的数字影像而言,由于书画藏品本身由博物馆收藏、保管,数字影像由博物馆出资制作,博物馆有权针对数字影像的商业性使用收取合理的费用,这也是目前博物馆界的通行做法。
大英博物馆对其馆藏品数字影像的使用有着更为严格的保护,是将馆藏品的照片作为摄影作品享受著作权保护。
开放低分辨率图片空间
尽管藏品图片在独创性上仍有争议,目前世界主要博物馆都将其馆藏品影像作为受著作权保护重要资产加以管理。
绝大部分博物馆在对馆藏品数字影像进行授权时,都区分商业性使用和非商业性使用,对商业性用途授权进行收费并加以使用限制。台北故宫博物院新出台政策则与众不同,不限用途全面放开低分辨率图片下载使用,对于高分辨率图片,也仅需提出授权申请,注明出处或标示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品,并未提及授权费用。
台北故宫博物院馆藏品数字影像授权政策是适应互联网时代的举措。与其在藏品图片的授权与使用中陷入争议和法律争端,不如主动开放文物影像,使文物所承载的文化价值得以传承。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做法或由此催生博物馆藏品影像授权和利用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