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规范古瓷器科技鉴定的若干建议。
1、尽快成立国家级对建立和完善针对古瓷器等有关古文物科技鉴定的领导小组,以加强权威性和协调性,避免扯皮和低效率。(时下,社会上各类“鉴宝”节目热闹非凡,民间的文物收藏热潮持续升温,作为主管部门的态度引人注目。而问题的实质是,目前文管和文博、文化系统,对社会上流行的和对科研院校所研究的科技检测手段却并不熟悉,且并不热心,本身急需补课。)
本来,在进一步完善对文物的科技鉴定方面,文博系统似乎是最有发言权的。但长期以来,文博的工作,一向只侧重于入库和展览、展示,考古和修复。学术也仅限于内刊交流,少有参与民间事务。在对文物的目鉴上,自诩正统,看不起民间“草莽”,更谈不上与之合作。由于经费和思路所限,也少有购买和尝试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手段。
而文管更是不知所重,流于形式的管理,少有对文保对科技实用的探索。文化部门历来与文保没有关系,只是最近才参与进来。而其目前更多的管理思路似乎侧重于对纸质当代艺术品的关注。所以说,这些部门是需要补课的。
教育和中科系统的相关院校、研究所,基本上也是各自为战,少有交集。而对科研成果的认定,似乎也缺少果断的结论和敢为人先的勇气!
2008年,就有国家文物局领导承诺要出台《民间收藏文物鉴定管理办法》,以保护收藏者的合法权益,但却至今未见出台。(见2008年03月14日北京晨报)。
2014年10月底,国家文物局发布消息,授权7家国有文博单位向公众开展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但至今在社会公众中却反响平平。相比之下,广东省文物鉴定站是7家中业务开展得最好的,配备科技含量较高的热释光设备,可以检测瓷器、青铜器等,收费标准是每件最低30元最高100元,但同样不估价也不出具证书。显然,这7家单位对试点并不热心,鉴定处于“空口无凭”的状态。
在如今文物艺术品迭爆天价的今天,文物和文化部门再沿用过去的老办法、老思路来管理市场,显然是跟不上形势了!
2、建议由国家科技部和文物局牵头,组织对科研院校进行的文物古瓷器的科研成果的总结、验收和适用的认定。鼓励多学科协同作战。并不断完善对相关科研工作的研究和对研究本身的立法。
3、尽快出台《民间收藏文物鉴定管理办法》,修订《拍卖法》,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尽快出台《文物艺术品拍卖法》,以加强对民间文物的鉴定、拍卖的管理和对消费者的保护。(现有《拍卖法》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4、加强对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的领导。现有体制,国家商务部出台对拍卖行业的管理法规,(注意:是普通拍卖行,不是艺术品拍卖行。)。日常拍卖活动的举办,需向工商部门备案。涉及艺术品拍卖的,需经各地文管会审批。各地拍卖行业协会,只是负责上传下达。也就是说,具有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的拍卖行,实际上却是个“四不管”地带。因此,屡屡出现问题,也就不奇怪了!
综上所述,在对文物的科技鉴定这个问题上,社会是需要反思的。建国68年过去了,时不我待!为什么长期以来,许多科研成果却仍然只发表在内部校刊和学术刊物上,束之高阁,与社会脱节与公众绝缘?科技成果如何在与社会接轨,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努力减少摩擦、增强合力?为什么不被主渠道和政府部门重视的EDX-3600L能量色散X荧光能谱仪检测,却悄然地被许多社会公众所接受,并完成了从引进-组装-试用的华丽转身,且正在摸索出一条似乎合用的古陶瓷科鉴之路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讲得有点绝对,但总体上还是符合事物发展的普遍性。前路漫漫,大道致远。若干年后,当我们回首今天,我们一定会为今天自己的抉择而感到自豪。在文物保护与传承的促进、弘扬的作为上,我们对得起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