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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艺术的跨界及转换(组图)

2019-01-18 10:00 文章来源:中国美术报  作者:张海涛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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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科技媒介参与艺术表达后,艺术与科技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艺术家试图借助科技媒体表达新的时代感受,给艺术带来了新的活力。但艺术领域却有直接将科技产品不经艺术转换就作为艺术作品展出的“混乱”现象,笔者觉得科技与艺术之间虽然跨界越来越多,但依然需要转换。艺术家与科学家、工程师合作是合理的,艺术家不必为技术耗费很大的精力或时间,两者在艺术与技术上互补优势,能够更加充分地表达艺术的观念。但是,对于什么是科技产品、什么是艺术作品的界定却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笔者也依然强调两者的跨界与差异性转换,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科技与艺术共同的特点是创新,两者的创新都与时代的变革同步;同时它们都预设未来,探索未知世界新的发现之可能性。但两者创新的目的却有些差异:科技产品创新的意图是寻求事物发展的规律、真理与事实,给我们实用功能性的舒适与便捷。而艺术的创新注重想象,对历史新的认知、给予现实以新的启示以及对未来的憧憬;批判负面、消极的价值观,提出问题,表达观念;更多是精神世界的理想化追求,并与观者产生共鸣,平衡精神和物质世界的关系。

科技创造的是功能性产品,艺术创作是观念性的作品。科技产品成为艺术作品必须通过艺术语言、观念以及艺术家身份的转换。科学家与艺术家的身份、知识结构、工作方式不同,因此,科学家在向艺术家身份转换的同时,其知识结构以及对艺术认知的敏感性也很重要。另外,虽然艺术可以借科技媒介来表达观念,但并不代表科技就是艺术,艺术的语言依然具有独特性,艺术也因有自己的语言而区别于产品的视觉经验。传统媒介语言要素有构图、比例、色调、肌理等;而装置媒介要考虑材料与材料、材料与空间的关系;行为艺术除了材料还要考虑行为方式的表达;影像艺术也要考虑镜头、剪辑结构、音效等语言的独特性与创造性。如果艺术没有语言表达的经验积累,就不会有专业性、职业性的分工,因此,科技新媒体不能称之为新媒体艺术,行为也不是行为艺术,装置也不是装置艺术。

责任编辑: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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