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画考级”问题是从教育领域生发而迁移到社会中去的现象。从1995年开始,我国出现了“儿童画考级”。社会各界对其的争论与质疑从未间断。1999年,广州市少年宫美术学校在给社会的一封公开信中,抨击儿童绘画考级评级的不可取之处,成为反对考级的先锋。此后的20多年来,“考级”的赞成者与反对者各执一词,成为中国社会一个有争议的“社会文化”现象。自1998年开始,《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中央级别的报刊有若干篇对“儿童画考级”是否可行的学术论证文章。2001年,有60多位专家和政协委员联署提案至全国政协,建议取消美术考级。教育部也曾专门对此进行调研,最后定位为“社会文化”行为,学校不参与,也不作为升学的依据。对于美术考级,华君武斥为“荒唐”。但这一荒唐竟持续到20多年后的今天(尹少淳,《不种地的收割者——论美术考级之不合情理》〈下同〉)。
阅读从中国美术考级网下载的《儿童画考试大纲(试行)》中对5-6级水平的描述,会有令人惊讶的发现:“命题创作——5级:能运用绘画语言表现画面,构图比较合理,画面比较完整;内容丰富,主题明确;色彩比较协调,具有一定的想象力和感染力。6级:能运用绘画语言表现画面,构图比较合理,画面比较完整;内容丰富,主题明确;色彩协调,具有一定的想象力和感染力。”第5级和第6级的级差仅仅是“比较”两字,在实际的考级中,真不知道考级方是如何找到和判断其中“色彩比较协调”与“色彩协调”的差别的。其他级别的描述,也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恕不赘述。如此不可操作,是为不合理。目前国家正在基础教育中推行核心素养本位的美术课程体系,运用美术的方式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成了这一体系的核心。可以预见,这一美术教育理念和课程思想将会对我国的校内外基础美术教育产生巨大的影响。美术考级完全适应不了这一美术教育理念和课程思想,不仅不能产生促进作用,反而会形成逆势力,消解其影响(尹少淳,2018)。2013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中小学书法教育不举行专门的考试,不开展书法等级考试。”相比较而言,书法考级比起美术考级似乎更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因为它有特定的“书体”可以依傍和参照。书法尚且不主张考级,美术就更不应该考级了。如果我们真正从美术事业考虑,对孩子成长负责,美术考级自当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