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书法理论家熊秉明说:“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中华民族这片广袤的土地,孕育出了无比辉煌灿烂的华夏文明。如果说,华夏文明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那么,书法无疑就是这棵树上绚烂的花朵。从殷商时期的含苞待放到两汉、两晋的璀璨绽放,从大唐的严谨浑穆到两宋的意趣横生,从元明清的各有千秋到现当代的再多娇艳……书法,的确是不会凋零的花朵。其花期之久,将伴随汉字到无尽远处;其形态之多,将和日益丰富的中华文化一脉相承。
字体的变迁及其与书体的区别
字体和书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字体是文字的外在形式特征。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字体,指的是从文字学角度而言,包括篆书、隶书、草书、行书和楷书。篆书有大篆和小篆之别。其中大篆依据所用材质的不同,又分为甲骨文、钟鼎铭文和石鼓文等。甲骨文是目前我们所知的最早的成体系的文字,又称“契文”“甲骨卜辞”,它上承原始刻绘符号,下启青铜铭文,是汉字发展的重要形态。这种刻在兽骨和龟甲上的文字记录和反映了殷商时期的政治和经济情况。钟鼎铭文即金文,是商周时期铸在青铜器上的字体。相对于甲骨文而言,笔画浑圆,结体趋于稳定。石鼓文刻石文字,因其刻石外形似鼓,故曰石鼓文。小篆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书同文,车同轨”的产物,由李斯主持,将大篆简化、改变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