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理论的发展与成熟
书法的开始状态其实是书写(或者是刻画、浇筑),因为汉字特有的基因,导致了人们在书写过程中对美感的追求越来越自觉。到了东汉,隶书这种官方字体因其左兜右裹等特点,书写起来有诸多不便,便产生了对“趋急速”的草书热爱的大潮。这些举动,遭到了时人的批评。比如赵壹撰写《非草书》一文对草书以及爱好者进行非难,指出草书不古、“非圣人之业”,并且认为书法水平的高低,基本出于天性,耗神无用。可是他在不经意间透露出草书空前的盛况和人们练习草书的巨大热情。
之后,书法理论伴随着书法实践的发展而越发深入。这些书论不仅为书法家结合自身的习书心得而写,还有一些专注于书法论述者的高论。关于用笔,钟繇发出了“用笔者,天也”的感慨,即用笔不单纯是一种技法,如果达到笔底生风的效果,其实需要一定的天赋。唐代书论家张怀瓘说:“夫书,第一用笔。”宋代书法家黄庭坚说:“古人工书无他异,但能用笔耳。”元代赵孟頫更是指出:“用笔千古不易。”书法可以抒写内心世界,东汉蔡邕说:“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到了唐代,孙过庭洋洋洒洒3700字的《书谱》,对书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其中对于表情达意,他说:“凛之以风神,温之以润妍,鼓之以枯劲,和之以娴雅。故可达其性情,形其哀乐。”明代书论家项穆指出,虽然历朝历代书法名家辈出,书法风格各异,可是,总有一种可以前后传承的东西贯穿其中,这种就是书统。在项穆看来,王羲之是合乎正统的,凡是学习王羲之的书法,才算是走上了正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