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实用与审美
与其说书法是一种艺术,不如说是一种文化,只不过具有艺术的一些属性。书法的产生,首先是书写;书法的价值,首先在实用。
从甲骨文占卜记录,到古代的教育、经济、军事、政治乃至官吏选拔,都无法离开书法的存在,因为在这些日常或者重大活动中把字写得规范是不够的,还需要浑穆或者飘逸,或者具有重大场合的庙堂气象和文人雅士的书卷之气。政治方面,在封建社会,不少高层官员都写得一手好字,而封建官吏的选拔,一度也是坚守“身言书判”的原则。教育方面,书法一是通过家庭教育,即父子传授的方式进行教育;二是通过办学,比如唐代设立学校专门进行书法教育。
书法是美的。文字作为重要载体,记载和传承了几千年的华夏文明。与此同时,由于书写者本身的素养和汉字固有的美学特征,这些汉字经过千年文化的滋养和书写者带有生命气息的创作,其审美元素得以彰显。早在东晋时期,书法家卫夫人就对点画作了描绘,她说,横画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点画如高山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竖画如万岁枯藤,斜钩如百钧弩发。结体不论多么不同,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单字的重心。如小篆的重心略高,李邕的《麓山寺碑》单字的重心偏低,各有千秋。章法则是一个综合的效果,包含向背、错落、俯仰、穿插等关系的合理处理在其中。墨色如血,干湿浓淡,光泽如新。如清代有名的“浓墨宰相,淡墨探花”,还有“黑大光圆”的馆阁体等,都是对墨法的不同理解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