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山东记者苏锐
2006年,处于起步阶段的山东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604.4亿元;2012年,这一数字变为2720亿元。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国琳说,6年时间山东文化产业增加值翻了两番。这其中,金融业功劳不小。
近年来,山东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文化产业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
具体信贷政策做支撑
记者从部分驻鲁金融机构了解到,目前,山东多数金融机构都制定了针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政策或指导意见,将文化产业列入重点支持行业。例如国家开发银行制定了《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支持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方案》,设定了中远期目标(2013—2015年),即通过科学规划,加大项目开发力度,创新授信评审,探索和总结支持山东文化产业发展的模式和路径,实现山东省分行在文化领域业务的快速增长。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了《关于信贷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文化产业匹配专项信贷计划,力保文化产业信贷业务增速高于全行平均增速。
在将文化产业纳入重点支持行业范围的同时,山东各金融机构纷纷制定了明确具体的行业信贷政策。工商银行明确2012年积极支持列入山东省政府重点规划的文化产业园区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国家重点骨干文化企业和中小文化企业发展。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了《影视动漫贷款管理办法》,对借款人实行分层次管理,将满足准入条件的影视动漫客户分为优先支持类客户和一般支持类客户,对优先支持类客户实行名单管理。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提出要重点支持济南、青岛地区大型骨干新闻出版传媒、广电数字传媒龙头企业。
差异化授信有保障
为支持山东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针对文艺演出、影视制作、新闻出版、文化旅游、文化会展和动漫动画6个重点领域,提出“文化悦民”综合金融服务方案,营销和拓展了包括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日报报业集团等省内重点客户。
针对文化产业客户的不同特点,山东金融机构采取了差异化授信的服务方式。对电视剧制作发行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对山东影视集团授信2000万元,支持其精品电视剧的拍摄,成为山东省首家对电视剧制作发行单位进行授信的银行,同时建设银行为该客户出具了30亿元的贷款意向书,支持其青岛四方影视基地的建设。针对农村文化产业,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因地制宜,为具有广阔市场和发展潜力的工艺品企业和民间文艺团体提供信贷支持,如胶南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1000万元贷款支持青岛绿泽画院公司发展,绿泽画院由原来20余人小作坊发展到目前拥有画师、画工700多人,年产油画超过3万幅,出口额超过300万美元的企业。对租赁演艺、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传输、集成和电影放映等相关设备的企业,山东金融机构还可以提供融资理财项目解决方案。
创新合作方式促发展
当前,山东金融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仍处在“磨合期”。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王俊豪表示,文化企业发展水平不高,对新兴文化产业支持难度较大,部分文化企业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条件是当前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难题。
“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其实是互利共赢的,解决好上述问题是当务之急。”王俊豪建议,首先要加强银企合作,政府部门可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发展潜力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项目,通过人民银行和政府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及时推荐给金融机构。其次是探索设立文化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文化金融业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贴息支持和风险补偿。此外,王俊豪还建议成立文化产业专业担保机构,构建文化融资配套服务体系,并推动文化产业创新融资方式。
“截至2012年12月末,山东省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贷款余额87.88亿元,较2012年初增加25.02亿元,同比增长39.8%,较同期全省各项贷款增速高25.6个百分点。”李国琳表示,目前山东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规模达2亿元,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规模达10亿元。下一步山东将积极引导专项资金、基金的合理流动,争取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杠杆作用,为山东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动力,实现金融业与文化产业的“共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