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进通讯员 张兰) 张某某是合肥市包河区宣城路附近一家美术培训学校的老师。去年9月,他两次强奸了一名女生。案发后,张某某下跪求饶,但并不能为他减轻罪罚。
张某某今年35岁,是一家培训机构的美术老师。去年9月1日晚上9点多,张某某以帮助计算书本费账目为由,将女生李某某留在画苑宿舍。次日凌晨,张某某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当月5日1时许,张某某酒后来到李某某寝室,不顾李的反抗,再次实施了强奸。
几天后,张某某的兽行败露。校长将张某某喊到办公室,痛骂了一顿。当着校长的面,张某某给李某某下跪求饶,“你放过我吧!”李某某没有心软,去年9月19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
日前,包河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