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错误的解读思路
当黄花梨家具由光素走向雕饰之时,为何螭龙纹在明式家具上被广泛使用?个中含义的解读,笔者曾错误地试图从两个方面上探索,作为研究过程中的得失,不妨检讨如下:
第一个误解是认为由于使用龙纹容易逾制越礼,犯皇权之忌,因而使用等级较低的螭龙。其实细究之下,清朝时期,除宫廷皇室之外,各级品官完全可以使用“蟒纹”(皇帝、皇后、皇太后、皇贵妃使用时称为“龙纹”,其他人使用时称为“蟒纹”)。
《钦定大清会典》卷四十七载:“蟒袍,亲王、郡王,通绣九蟒。贝勒以下至文武三品官、郡君额驸、奉国将军、一等侍卫,皆九蟒四爪。文武四五六品官、奉恩将军、县君额驸、二等侍卫以下,八蟒四爪。文武七八九品、未入流官,五蟒四爪。”表明低官阶的小吏可以着用“五蟒四爪”龙纹衣饰。《红楼梦》第十五回“话说宝玉举目见北静王水溶头上戴着净白簪缨银翅王帽,穿着江牙海水五爪龙白蟒袍,系着碧玉红鞓带,面如美玉,目似明星,真好秀丽人物。”北静王水溶为王爷,穿着“江牙海水五爪龙白蟒”袍。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如三品将军贾珍官服上绣着九蟒四爪,贾政、贾琏、贾蓉都是四品以下的官服,衣服绣着八蟒。《红楼梦》所写与清代典章相符。晚清曾国藩官至两江总督、直隶总督、武英殿大学士,封一等毅勇侯,官居一品,着九蟒五爪蟒袍。
时人明了龙蟒之别,故称谓严格准确。岁月荏苒,几百年后的今人,龙蟒已经混为一谈,约定俗成,一概名之“龙纹”。龙纹是设立若干专有的条件下,才成为至高皇权的象征,当时使用五爪、四爪之外的龙纹(严格意义上应称为“蟒纹”)没有禁忌,不存在僭越之虞。一般“龙纹”在宫廷以外的瓷器、玉器、铜器等各种工艺品及建筑中经常出现,形式丰富多样,不拘一格。
第二个误解是认为螭纹本身的造型特点是它在明式家具上的流行原因。认为螭纹造型方圆、长短皆宜,可根据需要进行自由多变的设计,适合用于装饰,故得以推广。此观点在老一辈学者著作中也存在,但这种说法同样不能成立。
包括螭龙纹在内的所有传统图案,都是首先作为富于内容意义的图像被选用,而非首先作为视觉效果的符号而存在,它们一定是直观地表达着某种文化象征和思想观念。螭龙纹被广泛选用的原因是它具有先人们共同遵循、认同的历史观念和寓意象征。古人认为的形式美首先在内容上要“有用”,“社会感染力在对待艺术品的问题上恐怕要远远大于审美感染力,而且在那时候审美恐怕不仅带功利,而且是特别带功利。”[1]螭龙纹在硬木家具上叱咤纵横几百年,仅着眼于其视觉形式而无视内容价值的研究肯定是舍本逐末的。
观察螭龙纹本身,所谓适合用于装饰的特点,其实是在跨度从明晚期到清早期这一漫长的时间过程中建立的。初始,它们不过是汉代以来半兽半龙的写实形象,并未显示其造型优势,在螭龙的社会意义被认可后,才逐渐开发可方可圆、长短皆宜的形式。假设花卉等其它图案当初被选作主流图案,同样会被塑造出灵活多变的空间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