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 紫檀官皮箱
文人案头的心中乐土
在文房清供中,案头家具是其中的重要分支,亦称为“文案清供”。文案清供,包括旧时文人和宫廷内府文房书斋案上所陈设的摆件古玩,及这些摆件古玩的座托、几架、箱盒等,形制虽小,气韵超拔。其用料、工艺等都是优中选优,好上加好,精中更精,是明式家具的微缩与精粹。明清文人及失意官宦期望过一种闲云野鹤般的生活,在这种文案清供的陪伴下,追慕宋元时文人的行止和心绪,避世逃遁、安妥心灵、独善其身、保全人格。无论是酒瓢、诗筒、笔筒、香筒、笔架,还是镇尺、臂搁、墨床、屏风、几案、棋盒,都是他们眼中的山林,心中的乐土。
在明清文人眼里,文案清供不仅是一种实用器具,更是一种可供赏玩的艺术私藏品。文人还积极投入这些用品的创意制作过程,在其中融入更多的文化精神和美学思想,体现文人独有的生活理念和情感追求,使这些精巧的案头家具更具文化魅力和价值。有些文房家具作为玉器、瓷器和象牙制品的座托和几架,原本是配角,但因构思精巧、制作精良,竟也与古玩主角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直至浑然一体,难分伯仲。
作为文案清供的微型家具制作,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宫廷内府的形制规定明确;二是有文人墨客的直接创意;三是选料考究,一般常用黄花梨和紫檀等硬木;四是工艺复杂,虽属微型家具,但在榫卯结构上丝毫不差;五是用工耗时多,做工精湛;六是构思新颖,不落俗套,别具一格。明清时期,这类器具的制作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和具体的要求,无论是民间的能工巧匠,还是宫廷造办处的督办大员,从选料到工艺把控,再到成品检查都力求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特别是清代宫廷文房用具,均以内廷样式制作,一部分由内廷造办处自行督造,一部分交由地方按内廷式样制作,也有地方巡抚官员按年例进贡的方物制作。其造型、质地、种类丰富多彩,凸显出文房用具的雅致与精巧,可谓美轮美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