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山清音 122cm×244cm纸本 2011年
一、《道德经》与中国山水画的“本体论”
所谓“本体论”指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老子在《道德经》中名之以“道”。其开篇就讲:“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段话是老子对“道”的理解及宇宙间万事万物生成、变化、发展的揭示。老子所言之道对中国山水画的发展影响深远,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构成了中国山水画的哲学基础。中国山水画在其产生的最初时刻,就受老子的这一哲学命题影响。因此,在对山水画本质的认识上,就超越了模拟自然的阶段,而上升到“道”的高度。要求山水画要表现宇宙之生机,天地之造化,并把这一原则作为终极的美学追求。早在六朝时代的宗炳在《山水画序》中明确提出了“澄怀观道”的美学命题。《山水画序》说:“圣人含道应物,贤者澄怀味像。至于山水质有而趣灵,又称仁智之乐焉。夫圣人以神法道,而贤者通;山水以形媚道,而仁者乐,夫以应目会心为智者,类之成巧,则目亦同应,心亦俱会。应会感神,神超理得”。可见,在宗炳看来,“道”(灵)存在于山水的形质之中,或者说山水以其形质闪出“道”之光辉,所以观赏者通过“应目会心”,心与山水同化,就能从中体悟到“道”的存在。更重要是,“味”概念的提出,是宗炳对审美过程中主客体之间关系的重要规定。就主体方面来说,要想得到一个审美的意象,“澄怀”是极致必要的。就是说主体必须具有一个虚静空明的心境,也就是老子所说的“涤除”,庄子所说的“坐忘”、“心齐”。这个虚静空明的心境是实现审美观照的必要条件。就客体方面来说,要“味”。首先必须有“象”,“象”就是审美形象,就是自然山水。“味象”同时就是“观道”。因此,在宗炳看来,审美观照(也就“味象”)的实质乃是对于宇宙本体和生命——“道”——的观照和把握。这无疑是对老,庄美学的重大发展。宗炳“澄怀味象”(“澄怀观道”)命题的提出,综合魏晋时期的“意象”范畴,无疑开启了中国古典山水美学的理论轨迹,对后世影响是极为深远的。比宗炳稍晚的王微,在绘画理论上虽说与宗炳有很大不同,但就画山水表现性情以观“道”这一点上是相同的。他在论绘画时说:“夫言绘画者,竟求容势而已。且古人之作画也,非以按城域,辨方州,标镇阜,划浸流。非乎形者融灵,而动变者心也。灵亡所见,故所托不动,目有所极,故所见不周。于是乎以一管之笔,拟太虚之体,以判躯之状,画寸眸之明”(王微《叙画》)。王微指出了绘画与地图的根本区别。地图以实用为目的,以线条体现其地貌的真实轨迹,容不得半点虚构和创造。而画者,“本乎行者融灵,而动变者心也。”绘画是主体内在精神与客体外在形式的高度统一,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并以外在形式的相对有限性去把握无限的精神内容。此所谓:“灵亡所见,故所托不动,目有所极,故所见不周。于是乎以一管之笔,拟太虚之体,以判躯之状,画寸眸之明”。可见王微认为自然山水体现着“道”的灵光,把握了自然山水的灵质,就能观“道”。而画山水的目的正在于从中体道与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