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形写神、形神兼备是中国画艺术实践发展的产物,是勤劳的中华民族艺术智慧的结晶,它伴随着中国人物画的创作实践、不断升华形成了反映历史现实,指导艺术创作实践的理论。中国历代的画家,特别关注挖掘和表现物象深层的神韵,尤其在人物画形和神的刻划与表现上,进行了艰辛的实践和呕心沥血的探索,以各种技巧、风格和形式,力图用笔下刻划的人物形象表现出自己心灵的感动,再现出构想中追求的最佳神韵。西晋的陆机提出的“存形莫善于画”,说明视觉形象是绘画的基本特征,绘画有形功能的不可替代性。东晋的顾恺之在总结前人艺术理论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传神”在绘画中特殊地位和作用。首先创立了“以形写神”的论点,重视处理好人和自然环境的关系,并以“以形传神”和“迁想妙得”两个方面揭示了形和神的内涵,形成了中国古代绘画最早的理论。历代画家也都相继提出了“传神写照”、“形似神似”、“惟妙惟肖”等。特别是南齐的谢赫在总结吸取顾恺之画论的基础上,在他的《古画品录》中系统的提出了“六法”的中国画造型理论。即:气韵生动、经营位置、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传移模写。这“六法”从过去到现在,随着中国画创作艺术实践的积累和总结,日臻完善,成为中国人物画造型艺术的现实主义创作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