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尖底瓶与甲骨文中的“酉”
说到这里,我们只能证明仰韶文化的尖底瓶只可能是一种温器,温水自不待言,但还不能解释高度只有十来厘米的尖底小瓶作为温器的合理性。为解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从古文字中进一步寻求答案。
中国最早的系统文字是甲骨文,甲骨文中最早的“酒”字写作“酉”:
许慎《说文解字》对“酉”的解释是“八月黍成,可为酎酒”。甲骨文后期才将“酉”写作“酒”,甚至在金文时代,仍有一体将“酒”写作“酉”:
至此,我们不妨将甲骨文“酉”的字形与尖底瓶做一个比较:
不难看出,甲骨文“酉”字的字形实乃仰韶文化尖底瓶的象形,舍此没有更好的解释。新石器时代的北方先民以尖底瓶盛酒,插于火塘中加温,这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温酒、煮酒是中国酒传统的饮用习惯,殷商青铜器中的“角”、“斝”就是用以加热的酒具,西晋左思的《魏都赋》中有“温酎”一词(“酎”为重酿醇酒),唐白居易“问刘十九”诗中的“红泥小火炉”,也是为加热“绿蚁新陪酒”而备的,苏轼《赠岭上梅》中亦有“且趁青梅当煮酒”诗句。直到今天,广东梅州一带的客家酿酒,江浙一代的绍兴酒,福建、江西一带的“黄酒”,传统方法仍然是先温后饮,无一例外。如果肯定仰韶文化的小口尖底瓶是温酒器,那么所谓“祭器”也就不言而喻了。
由此亦可证明,中国的“酒”自新石器时代就已经诞生了,只不过那时候的酒并没有很高的烈度,充其量也不过像今天的醪糟、米酒之类,属于非蒸馏的低度酒。中国高度酒的产生尚待蒸流工具的发明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