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仰韶文化尖底瓶(西安半坡出土)
尖底瓶是中国仰韶文化(公元前5000—前3000年)出土较多的一种器具,考古专家们多认为它是新石器时代的汲水工具,也有人认为是欹器或祭器。本文以同一文化源流的相关出土文物为依据,结合当时的生产、生活条件,从尖底瓶的形制、功能特点上对仰韶文化尖底瓶传统“汲水”功能说提出质疑,并以古文字与相关历史文献为依据,证明仰韶文化时期的尖底瓶应该是一种温器,更确切地说,某些容量较小的小口尖底瓶应当是温酒器。这一事实同时证明中国“酒”的最早起源在新石器时代。
对仰韶文化尖底瓶“汲水”功能的质疑
仰韶文化(公元前5000—前3000年)距今约5000—7000年,其出土的尖底瓶包括西安半坡、庙底沟、西王村、王湾、大河村等类型,向西包括马家窑类型。该类器皿出土数量之多令人惊讶,仅西按博物馆一处馆藏就有200多只。这说明仰韶文化的尖底瓶应属当时的日常生活用器。至于尖底瓶功能的认定,大体有“汲水器”(林耀华1984、孙长初2006)、“祭器”(苏秉琦1991)、“欹器”(孙霄1990)三种观点,这一争议一直延续了半个多世纪。
“欹器”说不能自圆的是时间条件:孔子的“中庸”概念创立于春秋时期,追溯其源头不过始自3000余年前周公的“中德”观念与史伯、晏婴的“和同”说(杨涯人2005)。此前的仰韶文化尚没产生“中庸”的概念,因而不可能出现“欹器”。
大多数考古学家一直认定仰韶文化的小口尖底瓶是汲水的工具(图1)。
这一推论受到三点质疑:
一、同类有侧耳的尖底瓶有大有小,有的大到50—70厘米(高度),甚至更大;有的小到10几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