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某蔚住所扣押的署名字画
在汪某看来,拍卖公司利用拍卖法中“不担保真伪”等条款,将大多数拍卖行变成了一个合法的销售假画、假艺术品的平台,这是书画市场乱象的根源。
《拍卖法》第61条第2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此条款本来是针对一些很难掌握真伪及品质的特定拍卖标的(如文物艺术品),很难要求拍卖人与委托人百分之百地为此承担责任,然而,已有业内人士指出,在现实中,此条款可能被一些人利用,作为“挡箭牌”,知假卖假。
张某晔也提到了拍卖中的免责条款,他认为,如果这个条款能够修改,也许能够净化字画市场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