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曲晓燕,张婧
3月15日,《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由于这一《办法》较其前身《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有较大的修订,更因为这是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特别是在国务院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修订,《办法》一经出台就在业界引起热烈反响。
为了解艺术品经营单位在执行《办法》中遇到的问题、听取政策建议,促进《办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进而规范艺术品市场秩序,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4月27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在北京召开艺术品行业座谈会。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以及行业协会、画廊、艺术品拍卖企业、艺术品金融等30多家业界机构的负责人围绕《办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出台《办法》,是落实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文化市场行业管理理念,目的是进一步规范艺术品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发展繁荣,《办法》的贯彻落实要形成管理部门、艺术品经营单位和行业协会目标一致、良性互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艺术品行业新趋势与老问题并存 《办法》修订正逢其时
《办法》的前身《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出台于1994年,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此后,我国艺术品市场取得长足发展,但新老问题也层出不穷,在当前国务院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的背景下,文化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文化消费,规范和推动艺术品行业的发展,对《办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由于此次修订与上一次修订时隔12年,其间,艺术品行业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涌现出了一些新的业态,而与此同时,一些困扰行业很久的老问题也依然存在,这种新趋势与老问题并存的现状是此次《办法》修订的行业背景。在座谈会上,很多与会代表都表示,艺术品行业在这12年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出现了很多新的业态,比如艺术品金融、艺术品电商等蓬勃兴起。就市场现状来说,一方面这些新兴业态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重塑着国内艺术品市场,亟须被纳入监管体系;另一方面,规模越发庞大的艺术品市场也有很多突出问题,比如虚高评估、虚假鉴定、投机炒作等,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对于这种现状,业界人士普遍认为《办法》的修订和实施对于规范当下的艺术品市场环境和秩序、推动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北京东方雍和宫国际版权交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罗嘉元的看法代表了很多业界人士对《办法》修订和实施的高度认可:“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和运营需要有依据和原则,我们调研了包括律师、画廊、拍卖行、投资人、藏家等的意见和看法,《办法》的修订和实施非常受欢迎。”
针对《办法》中的某些具体规定,以及在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业界人士也提出了诸多建议。德滋画廊董事长白洪认为,《办法》的修订和实施是为艺术品市场建立公信力的起步,但在落实中要注意兼顾各种不同的情况,比如国内艺术品市场上艺术家个体与藏家之间的交易也是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市场的监管也不能放弃。注册国际艺术经纪人协会评估委员会委员刘睿则呼吁建立完善的艺术品市场评估体系与服务体系。亚洲艺术中心(北京)董事长李宜霖期望在《办法》实施的基础上,有关部门能够继续出台扶持艺术品市场发展的政策,整合艺术品行业力量,促进中国艺术品市场与国际接轨。慧空间创始人付成武则希望在《办法》落实执行的基础上,未来能够建立系统的销售记录,为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提供真实的交易记录。
此外,税负问题是几乎所有与会经营者都有所谈及的问题,由于画廊代理的艺术家个体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画廊几乎没有抵扣项,实际上需要缴纳近乎全部销售额17%的增值税。也就是说,国家推行的营改增政策,减轻了很多行业的税负,但画廊行业税负依然很重。对于这些现实问题,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文化部正在积极与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进行协调,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