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艺术作品价值评价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在当代艺术界中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但是,如果澄清了艺术作品的不同价值取向,有些分歧可能就可以避免。
[意] 波提切利 《维纳斯的诞生》 布面蛋彩 175×287.5厘米 佛罗伦萨乌菲齐美术馆
其实,不同时代有关艺术作品价值争论的焦点不同。在18世纪确立起来的现代美学体系中,艺术作品价值争论的焦点,是认识价值、伦理价值和审美价值之间的关系问题。美学在18世纪确立为一门哲学分支学科,得以与认识论和伦理学并列,这与康德的体系化的工作密不可分。康德将人的全部认识能力分为知、情、意,它们有各自不同的领域和价值追求。认识价值来源于知性对真的追求,伦理价值来源于意对善的追求,审美价值来源于情对美的追求。艺术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活动形式,其价值也可以区分为认识、伦理和审美三个方面。在理想的情况下,艺术作品这三方面的价值是可以统一的。18世纪启蒙思想家们,曾经将古希腊的艺术确立理想。席勒在《美育书简》中,就不遗余力地称赞古希腊艺术。但是,随着古希腊理想的破灭,社会分工割裂了完美的理想,在实际情形中,认识、伦理和审美这三方面的价值通常是互不相干,甚至是相互冲突的。比如,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曾经引起不少人自杀,从伦理价值上来说不是一件好作品,但是这一点并不影响它的审美价值。不仅文学作品如此,音乐、美术、戏剧、电影等领域中也有类似的情况。一些绘画作品如库尔贝的《世界的起源》可能会引起观众的欲念,因而会被认为在伦理上具有负面价值的作品,但是在伦理上的负面评价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它的审美价值,在艺术界也没有定论。审美价值与认识价值的冲突,在美术领域也比比皆是。如安格尔的名作《大宫女》曾被批评家讥讽至少多画了三节脊椎骨,但是这种在认识上的负面评价,似乎也没有影响到它的审美价值。即使在文艺复兴时代,大师们为了追求审美效果,也不惜违背客观规律。如波提切利的《维纳斯的诞生》中的维纳斯,就明显不符合人体解剖,她的脖子过长,左肩过斜。但是,正是因为这种违背客观规律的处理,让维纳斯显得婀娜多姿,美丽动人。
总之,在前现代美学中,艺术作品的伦理价值和认识价值,会影响到它的审美价值。在现代美学中,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可以独立于它的伦理价值和认识价值。而在今天,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伦理价值和认识价值之间关系的争论仍然在继续。特别是在后现代美学当中,艺术作品独立的审美价值遭到了挑战,伦理价值和认识价值再一次回到对艺术作品的审美评价之中。从美学史上,我们似乎可以看到黑格尔“正—反—合”式的辩证统一。用一句中国俗语来说,那就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前现代美学强调认识价值、伦理价值和审美价值三者的统一,现代美学强调三者的分立,后现代美学在某种程度上又认同前现代美学的观点。历史似乎在螺旋式地演进,周而复始,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
但是,在当代艺术批评中,重要的价值冲突不再是审美价值、伦理价值和认识价值之间的冲突,而是学术价值、经济价值和审美价值之间的冲突。人们可以从重要、值钱和好看三个方面来评价艺术作品。重要是从学术方面做出的评价,值钱是从经济方面做出的评价,好看是从审美方面做出的评价。这三者有可能是统一的,但在更多的情况中是分裂的和冲突的。由伦理价值、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组成的价值系统,向学术价值、经济价值和审美价值组成的价值系统的转向,是当代艺术评价系统的一个重要特征。最明显的例子是电影。某些成功的商业大片可能获得了很好的经济价值,但在学术界中的评价不高。某些实验电影在学术圈享有很高的声望,但在票房上却缺乏号召力。还有一些艺术电影可能在学术价值和经济价值方面都不够理想,却非常好看,在审美价值方面赢得了回报。这里的冲突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今天的电影人从一开始就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并且根据不同的目标来做出不同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