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斯廷礼拜堂内景
《天堂与世间醉酒的寓言》
如Oleg Grabar所言:“从旧世界中兴起的各国需要的不是与西方相关的艺术史,而是能够表明其间差异的艺术史。”世界上不同的文明,依照其不同的自然因素和文化传统,不仅在艺术发展的时间上不同步,很可能也不共享同样的内在逻辑。如何放在一起来叙述呢?例如中国的绘画,早在唐代已发展成熟,北宋达到巅峰,至南宋而烂熟,然后有了元代文人画的兴起,从形似走向写意。此时,距离欧洲的文艺复兴发端,还有一百多年。把我们已经烂熟的艺术史阶段,跟他们还远未成熟的艺术史阶段,依照时间划在一起叙述,这不是合适的处理。
到后来,两位英国艺术史家、同性伴侣Hugh Honour和John Flemming推出了《世界艺术史》。在这部教材里,他们没有像加德纳那样对非西方艺术史作粗暴二分,而是依时间进程分得更细,对应插入西方艺术史的各个阶段之间。比如中国艺术史,是依朝代划分,分别在前后五个章节中讲述。这样一来,至少把时间脉络梳理清晰了,但其实质仍然没走出加德纳的窠臼。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些艺术史教材原本面向的是欧美读者,从他们的需求出发,主要了解自己所处文明中的艺术史脉络,再顺带了解点儿其他文明的艺术史,作为入门课程无可厚非。只是,当它们翻译成中文面向中国读者时,这种视角显然错位了,其他文明咱姑且不论,就说所占篇幅不及全书1/10的中国艺术史,能让我们对自己的艺术了解几分呢?
循着西方人的视角,原汁原味地审视西方艺术。但这并不能构成我“力荐”它的理由。写法或框架,毕竟只是形式,一本书到底好不好,好在哪里,还是得靠内容说话。我无意罗列一打成语来空洞地赞美它的内容,具体举几个例子来说明。
例一,目前有一个主题为荷兰黄金时代的艺术展正在上海举行。对艺术史了解到一定阶段的读者,面对喜爱的荷兰艺术常常分不清下述几个概念:尼德兰、荷兰和佛兰德斯,对它们各自对应的地理区域和艺术家更是一团乱麻。本书第20章开篇,就直接点明了个中关系:17世纪,尼德兰分为北尼德兰(今天的荷兰)和南尼德兰(今天的比利时和法国部分地区),荷兰跟佛兰德斯分别是北南尼德兰最重要的省份,人们习惯用它们代指其所在的那个尼德兰。由于宗教信仰不同造成的政治上的差异,佛兰德斯的代表画家是鲁本斯,他主打宗教画;而荷兰的代表画家有伦勃朗、维米尔等,他们画各种世俗题材。一页纸的篇幅,把相关历史背景讲得条分缕析,而这些信息对于理解这些画家的创作是非常重要的。我手头的几种主流教材所对应的叙述,有的几乎不提历史,提及的也是语焉不详,唯有本书把它讲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