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第四十二回开头的插图
在浙江省温州市,宋代以来的一些传统民间艺术得到了良好的保存和传承。尤其是位于浙南边陲的泰顺县,南接福建省,正好处于吴文化与闽文化的交汇处。当地语言文化背景错综复杂,保留了许多独特的民风民俗。据现有资料显示,源于宋代的药发傀儡戏如今只存于泰顺县,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唯一使用火药的一项民间艺术。
笔者曾于2009年8月、2016年9月和2017年2月,三次从东京前往温州,对当地的民间艺术和古戏台进行了一系列的田野调查,并在第三次调查中有幸得见药发傀儡戏的现场表演。2017年2月11日,正值中国的元宵佳节。当天上午9点过后,笔者从温州市中心的旅馆出发,首先走访了位于泰顺县中部泗溪镇郊外的顺天圣母庙。下午,对舞龙、竹马灯以及当地特有的“提线木偶”进行了现场录像。随后前往邻近的三魁镇,准备观看当晚上演的药发傀儡戏——这也是此次调查的主要目的。
“药发傀儡”一词,曾出现在记录了宋代都城繁华景象的《东京梦华录》《都城纪胜》等古籍之中。“药发”即焰火的意思。通常认为,源于秦汉的火药被正式用于民艺表演是在隋唐时期。而关于将火药融入人偶表演的明确记录,则出现在宋代以后的文字记载里。在这些描绘了北宋都城汴京(开封)和南宋都城临安(杭州)市井风貌的文献之中,可以看到各种戏剧的名称。其中,“傀儡戏”一词多次出现,足见其受欢迎程度之高。
诸如“线傀儡”“枕头傀儡”“布袋傀儡”等民艺仍保留着宋代以来的传统,并上演至今。而“药发傀儡”现仅存于泰顺县,传承过程中还有许多未解之谜。不少学者认为,其他傀儡戏多是艺人通过各种手法来直接操控人偶,药发傀儡则有些与众不同。“药发傀儡”以焰火表演为主,艺人不直接操控人偶,而是将其作为一种装饰。因此,虽然药发傀儡被称为“傀儡戏”,但却不是纯粹的人偶戏。
到了明清时期,一种继承了药发傀儡戏精髓的民艺表演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普及。现存文献中就留有描绘了当时表演盛况的插图。比如,明末崇祯年间发行的《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又称“崇祯本”)第四十二回开头的插图,展现了该回故事中元宵庆典的场面,是一份还原了当时焰火民艺表演实景的珍贵文献资料。而在比崇祯本更早问世的《新刻金瓶梅词话》中,同样的场景描述里还穿插了焰火表演的唱词,讲述各路民间传说人物遇火化为灰烬的故事。其中,便有诸如“琼盏玉台,端的旋转得好看”这样描绘旋转场景的语句。此外,文末有一段“玉漏铜壶且莫催,星桥火树彻明开,万般傀儡皆成妄,使得游人一笑回”,点明当时在表演过程中确实使用了人偶。这些表演都是通过焰火燃烧来带动人偶动作,并非艺人从外部进行操作。此次,笔者在泰顺见到的“焰火木偶戏”也是如此。可以说,宋代以后的“药发傀儡”基本上都是一种使用了焰火的民艺表演。
明代以后的史料普遍将“焰火人偶戏”写作“烟花(火)木偶戏”。但在泰顺,一般将其称为“琼花木偶戏”。虽然是爆炸力较弱的自制黑火药,但毕竟是使用了危险物品的民艺表演,因此受到了严格的法律管制。如今,获得表演许可的只有靠近闽浙省界的大安乡、雅阳镇、三魁镇的三个团体。此次,三魁镇一处高地上专门搭建的一个边长300米的四方形广场正是琼花木偶戏的表演场地。2月11日当天,天气晴朗。预定开演时间是晚上7点,相关人员要提前两个小时开始搭建支架、搬运人偶。为了拍摄准备阶段的录像,笔者在下午4点过后便已动身奔赴当地。
在准备阶段,就已有各地游客为了一睹琼花木偶戏,搭乘巴士或自驾来到现场。广场四周逐渐停满了车辆,浙字和闽字车牌较多,表明来客多是邻近居民。(笔者事先得到消息称,今年元宵节的例行焰火人偶戏因触犯相关法规而被迫中止,不免令人大失所望。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是药发木偶传承人周尔禄所在的大安乡的消息,三魁镇的表演则照常进行。看来,外地的旅游业者没能准确掌握这一信息。其实,往年的游客数量较这次要多出数倍,极其热闹喧嚣。)
药发傀儡戏道具的搭建方式是,将一些圆盘和方形木框捆绑在一根粗长的竹竿支架上,彼此间隔为50-60厘米。再将装有火药、外包红纸或蓝纸的小竹筒围着圆盘或木框插成一圈。另外,在竹竿上搭一根长棍,两端悬挂直径约50厘米的圆筒形盒子,内装经过折叠的人偶。焰火导火线的设置是先给竹竿最下端木框内的火种点火,相邻两个木框之间有数根细长的导火线,火苗会顺着这些导火线一路向上蔓延。当导火线的火苗抵达竹竿上端之后,原本用来闭合盒子的纸张被烧断,盒内的人偶便会出现在众人眼前。与此同时,盒子侧面呈水平放置的那些装有火药的小竹筒也被点燃,依靠焰火的动力带动整个盒子旋转。相邻木框之间的距离以及导火线的长度都经过事先计算。如果进展顺利,就会按照工匠们所设计的那样——五彩缤纷的焰火朝着竹竿顶部,层层递进,白色火星四射,演绎出一番华美景象,令人目不暇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