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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清朝皇帝大婚看中外文化交流融合(组图)

2021-06-24 10:20 文章来源:光明网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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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清朝皇帝大婚看中外文化交流融合

皇帝继位后迎娶皇后的典礼仪式称为“大婚礼”,满文旧作“ambasadulambi”,意为“大结亲仪式”,或称“hvwangheogaimbi”,意为“迎娶皇后”。

在清朝入关后到清亡的十位皇帝中,除了继位后将原配嫡福晋册立为皇后的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五位皇帝,其他的五位年幼继位的皇帝顺治、康熙、同治、光绪、宣统在紫禁城内都举行过大婚册立皇后典礼。其中顺治皇帝比较特殊,举行过两次大婚。第一次大婚册立的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因与他“志意不协”,被降为静妃,不久他又迎娶册立了废后的侄女即后来的孝惠章皇后。末代皇帝溥仪在清亡十年后才成人迎娶皇后,那次仪式严格意义上不能算是真正的“皇帝大婚”。总之,顺治皇帝的两次大婚加上康熙皇帝与孝诚仁皇后、同治皇帝与孝哲毅皇后、光绪皇帝与孝定景皇后的大婚仪式,有清一代一共有四位皇帝举行过五次大婚仪式。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婚礼,清代大婚的花销巨大。光绪大婚共花费银550万两,按当时的粮价折算,这些银两可购买近400万石粮食,足够190万人吃一年。逊帝溥仪的婚礼按照同治帝大婚的规模来办,花费银元40多万。

清代的大婚仪式脱胎于周代以来的婚礼中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六个过程。清代因其独特的选秀女制度,皇后从秀女中指立,故未有“问名”与“纳吉”之礼。“纳采”和“纳征”即民间的订婚礼和聘礼。为体现皇家典礼的气势恢宏,“纳征”改为“大征”。宋代开始,为了突出皇家至高无上的地位,告知婚礼时间称“告期”而不是“请期”,皇帝大婚不“迎亲”而派使节“奉迎”。皇家大婚与民间婚礼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奉迎”前要举行“册立”仪式确立皇后身份。成婚“朝见”后要颁诏,昭告天下皇后已为后宫之主,天下之母。

清代的大婚可分为三个礼仪阶段,婚前礼、婚成礼、婚后礼,一般持续时间为20天左右。婚前礼主要包括“纳采礼”“大征礼”。婚成礼主要包括“册立礼”“奉迎礼”“合卺礼”。婚后礼主要包括“朝见礼”“颁诏礼”“庆贺礼”“赐宴礼”这几部分。在这三个阶段九个礼仪过程中,每一个具体的礼仪都能体现清代满蒙汉民族文化的差异与融合。

责任编辑:苒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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