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山人不同时期书画作品上署款“八大山人”的“八”字各有不同,画作上也由“八大山人画”变为“八大山人写”。八大山人晚年署款上作这种变化究竟有什么玄妙之处呢?本文为您做出解答。
目前,理论界对八大山人晚年书法艺术分期的研究,已经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果。这里先介绍与本文有关的两种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是美籍学者王方宇先生的研究。他较新的研究成果刊载于1998年11月出版的《中国书法全集》64卷上的《八大山人书法的分册》一文。他把八大山人一生的书法艺术分为两大时期,即以康熙二十三年(1684)八大山人59岁为界,前后共分为8个阶段。分期的理由,主要是以八大山人某一时期书法风格似某家某派为划分的根据。前期分为“欧字阶段,学欧阳询”、“董字阶段,学董其昌”、“黄字阶段,学黄庭坚”三个阶段。后期则按“仍受黄庭坚书法影响”,“把篆字书法参入草法之内”,“有魏晋人书法风度”等。王先生的这种分期方法,为我们研究八大山人的书法艺术提供了许多线索,功在后学;但要深究下去却又嫌详略未妥,失之琐碎。特别是八大山人的晚年书法,被王先生列为后期的第四段、第五段,因无法找到相对应的某家某派的书法与之比附,便笼统地归之于“自成一家”阶段,这实在让人觉得有些含糊其辞。撇开考据的成果不论,王先生对八大山人书法的考评,大致上未跳出前人对八大山人书法艺术的品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