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艺术形式中,艺术的体验者,往往是一名观察者,而不是一名参与者。但是新媒体艺术形式,有时候采取多种交互的技巧,激发观众完全得参与到这个“戏剧”中去,然而这样却不能提供足够的审美距离让观众去真正的消化和理解作品。所以,一个参与式的交互作品的观众,或者说参与者,会时常描述他们的经历是“真实的”、“刺激的”、“好玩的”,而不是“让人感动的”或者“崇高的”。
希望
数字的交互性牺牲了那容许我们沉思和内省的精神空间。但是,参与性的过程,却让观众和作品一起,成为一个全新的艺术形式;而参与的过程,便是这个新的艺术形式被创作出来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