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日歷》的“歷”,是古字。古代并无“曆”,曆是后起字。查许慎《说文解字》,有"“歷”字而无“曆”字。证明到东汉时,“曆”字尚未出现。清代郑珍有《说文新附考》:“歷,乃曆象本字”。知在上古时代:日历年历,皆用“歷”而没有曆字。比如《左传·昭公十七年》:“凤鸟氏,歷正也”。意思是凤鸟氏是掌管曆法的长官。但用的是“歷”而不是曆,因为当时并无曆字。这即是说:经歷、歷史是“歷”;日曆、曆法也是“歷”,是同一个字表达两种含义,早期就是混用的。
但在东汉、三国到魏晋南北朝,开始出现了“曆”字。比如汉代灵帝时出土的《光和斛》共八十九字,上有“曆”字,原文如下:
大司农以戊寅诏书:“秋分之日,同度量、均衡石、桷斗桶、正权概,特更为诸州作铜斗、斛、秤、尺,依黄钟律曆,九章算术,以均长短、轻重、大小、用齐七政,令海内都同。光和二年闰月廿三日,大司农曹祾、丞淳于宫、右仓曹椽朱音、史韩鸿造。”
目前我们知道最早的“曆”字,即出于《光和斛》。但除此一例,未见有它。南北朝时期北魏有《乐安王墓志》“开基轩符,造业魏曆”;《李使君墓志》“属晋曆失御,戎狄乱华”。而南朝梁顾野王《玉篇》中亦收“曆”字,注曰“象星辰分节序四时之逆从也,本作歷”。至宋代徐铉修《说文》增“曆”字:“厤象也。从日、厤声”。
以此推断,“曆”字用法,从无到有,从后汉萌生到南北朝,渐渐走向了前台,而与“歷”统揽一切的传统用法逐渐拉开了距离。突出了“曆”新起的存在价值。唐代有《开成石经》,则是两者混用:如其中《尚书》篇有“暦象日月星辰”,是新字法;而《洪范》篇有“五曰歷数”,又是旧字法。新旧交杂,显然还未定于一尊。
到了北宋初的徐铉《说文》,“曆”字用法正式进入官颁字书而被固定下来。到了范仲淹《岳阳楼记》时,“庆历四年春”的“慶曆”,自然不可以写成“慶歷”了。也即是说,依此标准,我们今天书法评审时的判断,仍然是恰当的。不用说现在,即使是范仲淹时代,比如说假如他有手稿留存下来,那写的也一定是“慶曆”。在当时,除了宋刻本工匠手民中还有混用之外,分工越来越清晰:“歷”代表过去、经历;“曆”代表曆象,日曆,是与度量衡相同的“曆法”之义。两者已经不混淆了。
在早期,是“歷”包办一切而无“曆”字,汉末到魏晋南北朝,“曆”字新出,唐代仍然混用“歷”“曆”;但“曆”已呈新兴崛起之势。宋代以下,则“曆”字独立,指代和写法、含义均独立,而与古老的“歷”字分道扬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