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徐冰,《烟草计划:中国精神》,2011,材料:综合媒材装置/ 烟草, 多种香烟相关物品。©徐冰工作室
右:印尼本地烟草广告牌
印尼观众特别容易被《烟草计划》吸引,而这种熟悉来自于随处可见的烟草广告:马路边、公路旁,甚至音乐节的现场。在印尼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尚未禁止公共场合烟草广告的国家,烟草公司堂而皇之地在香烟、烟盒旁配上香车美女,通过直观而大量的视觉冲击,反复强化着人民与烟草的关系。烟草公司是音乐节、艺术节和青年体育赛事的最大赞助商,通过娱乐活动的宣传将影响力渗透到年青一代。没有对比或许很难理解印尼的香烟广告自由是何种特权。反观中国,自2006年中国政府签订了《控烟框架公约》后,很难再见到香烟广告的踪迹。2015年新修订的《广告法》甚至将所有灰色地带都纳入考虑,要求烟草公司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都不得提及香烟品牌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