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作为信息技术新产业,已经成为当今各行各业创新发展不得不提的巨大引擎。在宏观经济领域,以百度公司(Baidu)、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腾讯公司(Tencent)三大互联网公司为代表的 “互联网+”产业翘楚俨然已经成为新经济成功标杆;在微观的工作生活中,微信、支付宝、滴滴、摩拜等“互联网+”应用亦全方位悄无声息的融入了人们的各种活动。
无所不在的“互联网+”让各行各业都似乎看到了像文艺复兴般的光芒,而博物馆在“互联网+”大背景下也将萌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博物馆应热情主动张开怀抱,拥抱“互联网+”,思考跨界融合、创新发展背景下博物馆或将迈入一种新业态,这也应是博物馆人对“互联网+”跨界融合进一步思考的初衷。
一、“互联网+”格局下,博物馆的新业态
博物馆的业态一直在不断变化。这点从国际博协的定义发展可以反映出来。2007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在维也纳通过了经修改的《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将“物质及非物质遗产”取代了原来的“物证”[1]。
对于博物馆及博物馆学的研究有许多,笔者一直以来忠实拥护国际博物馆学委员会前主席冯·门施的理解,早在1994年,他就提出了“博物馆学属于信息科学。”[2]他认为“博物馆物”是信息的载体。从这个角度来说,博物馆是信息的管理者,文物征集是信息的收集,文物保护是信息的保护,文物研究是信息的挖掘,陈列展览和教育是信息的传播。
信息科学理论不仅适于物质遗产,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适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的发展,使“博物馆学属于信息科学”这一表述越发显得直观和全面。
对于信息传播,我们已经领略到“互联网+”时代极其迅猛的传播速度和呈指数爆炸增长的受众数量。既然博物馆学属信息科学(Information science 或称信息学),博物馆是信息的管理者,那么我们将不难理解为何信息时代的到来,尤其“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对博物馆意味着划时代的革命。那么在这样的新格局下,博物馆的新业态是怎样呢?
首先,博物馆信息消费模式已改变。“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加上国民文化水平的普遍提升、博物馆免费开放的政策等因素,博物馆的消费模式发生了至少以下几点变化:
其次,博物馆的边界愈加模糊。从信息学的角度,信息传播成为了博物馆的首要工作。信息传播没有围墙的界限,甚至没有时空的限制,“博物馆+互联网”“博物馆+学校”“博物馆+媒体”均有成功案例,甚至“博物馆+媒体+互联网”复合体也具极成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