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南沙先生是一个具有艺术思想的学者。其艺术思想主要源于学术思考、书艺实践、以及人生感悟等方面,这决定了他对艺术理解的深度和高度。
作为传统文化的精粹,历代士人于书法意有独钟,因而也不乏具有学术价值的思考。道艺之关系正是关于学术与艺术的核心问题之一,同样也是现代学术界面临的问题之一。道艺关系原本为传统文化观念,而与书法无关。但此种观念后来被借用为书法理论,并逐渐成为士人们对待学术与艺术的态度。“道”在古代是一个很玄妙的概念,“道可道,非常道”,“可道者,非道也”。尽管“道”的含义很难准确概述,但毫无疑问,它是士人们追求的一个目标,它属于超越形式、超越具体物象的概念范畴。先秦儒、道两家,皆以得道为尚,儒家提倡“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庄子《外物》则有“得鱼忘筌”、“得兔忘蹄”、“得意忘言”之论。至魏晋时期,王弼以老庄解《周易》,又有“得意忘象”之说。庄子、王弼的得之忘之的思维模式与“即器以明道”的方式异曲同工,盖古代士人视道、艺之关系为本末无疑也。推及书学,也是如此。“道成而上,艺成而下”,这正是传统文人对于书法之态度。南沙先生于此问题多承继前人成说,此由其所接收传统文化之熏染所致,也与其立足于大文化立场对待书法之态度相关。然此观念决不涵有轻视艺术之意味也。
南沙先生对于道艺关系之态度并未妨碍他对于书法本体之思考,相反,他的国学基础与文化底蕴使其理论思考更有价值。对于书法的观照,从技术层面到哲学层面,又从哲学回归到技术,从而给予技术以强有力的理论支撑,这是一个辩证的过程。从书法的表现手段而言,除了技法还是技法。而从其作品效果而言,除了形式还是形式。南沙先生对于技法与形式问题都有深入思考,他以为书法的形式并非单纯的外部构造,而是包括外部构造背后所蕴含的文化意味,这种文化意味是体现中国传统审美的、表现士大夫精神与文化品格的意味,这是形式所包含着的文化意义之所在,是书法灵魂之所在。同时,他以为西方的艺术学、美学的理论只可以借鉴,而不可生搬硬套,如果没有深入研究书法所生成以及孕育的环境,不了解传统文化的意义,那么即使再完备的外来的理论也会显得隔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