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错金博山炉。来源/网络
怎么规定的呢?其中有一项用四个字来概括,就是“口吐芬芳”。据《汉官仪》记载,如果尚书郎要向皇上奏事,面圣之前有“女侍执香炉烧熏”,奏事对答时则要“口含鸡舌香”。“鸡舌香”是一种可以口含的香药,有了它,没有口香糖的尚书郎奏事时照样可以“使气息芬芳”。
关于鸡舌香,还有一个乌龙事件。由于时任侍中的乃存(一作“刁存”)“年老口臭”,汉桓帝便赐了一块鸡舌香给他,命他含在嘴里。乃存并未见过此香,于是轻轻放在嘴里试了一下,觉得舌头有刺痛感,当即觉得大事不妙——皇上一定是觉得我哪里做得不对,要以这毒香赐死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罢了!于是,乃存沉重地回到家里,与家人一一诀别。令他意外的是,家人看了那香,指出皇帝所赐只是清新口气的鸡舌香而已。乃存的心情仿佛坐了过山车,最后“咸嗤笑之,更为吞食,其意遂解”。